各教學院(部):
根據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《關于做好2024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别項目和地方合作項目選派的通知》(留金項(2024)7号)精神和《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項目地方創新子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》(鄂教外辦函[2024]3号)要求,現将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項目申報及評審辦法
(一)項目申報方式
各教學院結合學科專業人才培養需要,認真謀劃,精心設計,按時報送項目申請;項目經學校整合統籌後,向省教育廳集中申報。項目獲批後,拟派出人員由學校負責推選,經省教育廳審核、公示後報國家留學基金委決定錄取。留學人員納入國家公派留學統一管理。
(二)重點支持學科方向
1.根據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“第十四個五年規劃”和2035年遠景目标綱要,以國家戰略性需求為導向,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、重大專項、前沿技術、基礎研究和國計民生領域。
2.服務湖北省經濟社會發展、重點産業布局、戰略性新興産業和科技創新等急需緊缺人才相關的學科專業;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确定的“三高地、兩基地”建設相關學科領域;湖北高校“雙一流”建設學科、優勢特色學科、相關重點學科專業領域。
3.其他具有前瞻性的新興學科或交叉學科。
(三)選派類别
項目選派類别為高級研究學者、訪問學者、博士後。高級研修學者留學資助期限為3-6個月;訪問學者留學資助期限為3-12個月;博士後留學資助期限為6-24個月。
(四)項目申報要求
1.申報項目所含學科應在我省拟重點支持學科領域範圍内,且具有長期性規劃(3-5年),與國外有相關合作基礎。
2.國外合作單位須為國際公認的知名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實驗室,或在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。
3.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體合作協議,且具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。協議為非框架合作協議,協議中應明确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、選派人員的留學身份、雙方權責等具體内容。
4.我校可申報2個子項目,選派人員以每項目每年2-5人為宜。
二、項目人選及管理
項目經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批後,學校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人員選拔辦法,按照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進行人員選拔。被推薦人員須符合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基本條件要求。
2024年獲批項目将從2025年起實施。其它有關事宜按照國家公派留學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工作安排
請于6月15日前将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版提交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。
聯系人:周程
地址:教I樓williamhill威廉希尔官网辦公樓405辦公室
聯系電話:0714-6357907
國際交流與合作處
2024年5月8日